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实现长沙市与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一套系统”,全市范围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跨域通办”,对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进行平台整合、数据转换及相关设备采购等工作。
二、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优化望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管理体制调整优化任务安排,聚焦支撑环境、业务标准、数据管理、信息平台等工作的市本级统筹管理,有序有力推进望城不动产信息化管理调整优化,确保望城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工作不断档,网络信息安全有保障。
(一)数据规范化转换
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数据库标准和档案服务器信息,将望城不动产原有的空间数据、业务数据和档案数据迁移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的数据库和服务器中。
1.空间数据转换
主要是对权籍空间图形和空间图形对应属性的转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有:
①分析望城不动产权籍数据库,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权籍数据库标准,新建临时中间数据库,将望城权籍空间图层数据导入到临时数据库中,具体转换内容如下:
序号 | 成果名称 |
1 | 地籍区图层 |
2 | 地籍子区图层 |
3 | 行政区图层 |
4 | 宗地图层(正式层、工作层、历史层) |
5 | 自然幢图层(正式层、工作层、历史层) |
②分析望城权籍系统图层对应的属性表,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权籍数据库标准,新建临时中间数据库,将望城权籍空间图层属性数据导入到临时数据库中,具体转换内容如下:
序号 | 成果名称 |
1 | 宗地基本信息表 |
2 | 自然幢表 |
2.业务数据转换
主要是对望城区不动产业务数据、登记数据、权籍数据及登记簿数据的转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有:
采用数据库导出用户的方式,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业务数据库标准,新建临时中间数据库,将望城业务数据导入到临时数据库中,数据转换的原则需确保与上报部、省的日常上报及存量上报的数据一致,具体转换内容如下:
序号 | 成果类型 | 成果名称 |
1 | ? ? 业务数据 | 审批意见表 |
2 | 收费属性表 | |
3 | 契税属性表 | |
4 | 办理流程表 | |
5 | ? ? ? ? ? ? ? ? 登记数据 | 业务申请表 |
6 | 权利人表 | |
7 | 申请人表 | |
8 | 房地产权表 | |
9 | 建设用地使用权表 | |
10 | 林权信息表 | |
11 | 抵押信息表 | |
12 | 查封信息表 | |
13 | 预告信息表 | |
14 | 地役权信息表 | |
15 | 异议登记表 | |
16 | 产权契税表 | |
17 | 业务关系表 | |
18 | 业务注销表 | |
19 | 登记收件表 | |
20 | 缮证发证表 | |
21 | ? 权籍数据 | 逻辑幢表 |
22 | 户表 | |
23 | 层表 | |
24 | ? ? ? 登记簿数据 |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簿 |
25 | 房地产权登记簿 | |
26 | 林权登记簿 | |
27 | 抵押登记簿 | |
28 | 查封登记簿 | |
29 | 逻辑幢表 | |
30 | 注销登记簿 |
3.档案数据转换
主要是对望城区不动产档案信息数据和档案文件数据的转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有:
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档案数据库标准,新建临时中间数据库,将望城档案信息数据导入到临时数据库中,具体转换内容如下:
序号 | 成果名称 |
1 | 档案业务关联表 |
2 | 档案材料表 |
3 | 档案路径表 |
4.档案文件数据迁移
将望城不动产档案服务器中的文件拷贝到安全保密的移动硬盘中,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存放于指定的服务器路径下。
(二)数据质检
为确保转换的数据能完整导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需要对转换后的数据进行质检,主要检查档案文件是否冗余;空间数据字段结构、业务数据字段结构、档案信息表字段结构等是否满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空间要素数量、业务数据量、登记簿数据量、档案信息表数据量是否与原始库数量相一致;并按需要对字符型字段转非字符型字段进行批量处理(例如字符转数字、字符转日期)或人工核查处理,以满足入库要求。同时按照省厅一致性比对要求完成一致性比对工作,满足部、省一致性比对。
(三)数据入库
主要是将质检通过的临时数据库中的空间数据表、业务数据表、登记簿数据表及档案信息表,导出相应的数据格式包后,再导入到市不动产前置数据库中,与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融合,并要求提供数据入库报告等相关文档。最终导入市不动产正式数据库,并对入库的数据进行验证。
(四)数据维护
针对望城区与长沙市不动产数据融合后存在的问题数据,要求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至少两年(含一年质保期)的驻场数据维护保障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有:
1.表关联关系缺失数据
对于表关联关系缺失数据导致无法直接迁移到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记录,先做好标记,暂存于中间库,待后续根据日常业务办理需求,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对中间库缺表数据进行补充完善后导入正式库。
2.市不动产数据库暂无法接收的数据
对于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暂无法接收的数据,先做好标记,暂存于中间库,待后续根据日常业务办理需求,结合数据实际情况分析整理并出具数据分析报告后,再按要求进行处理。
3.持续分析转换数据
针对融入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后的望城不动产数据,跟进运行情况,须持续跟进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持续对数据进行优化。
(五)系统整合
1.数据入库与验证
结合市本级数据结构标准,对转换后的望城区无问题数据进行字段的完整性、数据的重复性、数据的唯一性,以及电子档案等非结构化数据的关联性等数据质检验证,验证通过后将中间库的数据转换后迁移至市本级登记系统,并同步至外网申请系统数据库中。
2、系统功能整合
(1)望城区数据迁移至市本级数据库之后,市本级登记平台中的合并查档、业务内的民政核验查询中查询住房情况功能、资规不动产APP的购房资格核验程序等通过望城接口查询的系统功能需调整为查询本地数据。同时查询望城网签数据需要调整为查询望城区住建数据。望城区数据转换需要对证书证明号进行处理,增加字母区分。调整不动产提供给省厅一窗办事平台的证书证明核验接口,以适配新增的望城区数据。同时不动产提供给其他单位关于产权查询、产权核验的接口,需要更新对外字段的共享说明。
(2)微信预约、配置系统中人员管理及部门管理等功能需新增望城点相关配置。
(3)上报程序,新增望城区上报及日常监测。
(4)省厅一窗办事对接,将望城一窗办事对接整合至长沙市本级,统一通过市本级入口接办一窗办事接口传入登记数据。与省厅对接个人纯土地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房屋的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业务,现房抵押首次登记,依申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业务及开发商的首次登记、预告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发省厅一窗办事对接不动产业务的办件箱,预审、受理模块。
(5)望城区业务的融合,如林权登记、宅基地登记业务长沙市本级需要做相应开发。
3.接口调整
******教育局等多部门数据对接共享,数据共享程度高,涉及面广。登记平台融合后,接口将做如下调整:
(1)望城区不动产梳理并协调原望城区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的外联单位,对于已同步融合进市本级的外联单位,如:税务、公安、民政等可直接调用市本级系统已完成对接的服务。对于按省级对接的接口,如:财政厅非税对接、高院在线查封等可按总对总完成对接。
(2)与住建的商品房网签备案数据对接可按以下两种模式:模式一,将区住建推送至市住建统一汇总,按现有模式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同时望城区住建直接调用现有模式下供市住建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模式二,针对望城区住建单独采取中间库对接方式,由区住建推送商品房网签备案数据至中间库,由开发企业在预申请系统中通过网签备案业务编号提取备案信息,并在预申请系统中发起商品房转移登记或商品房转移预告登记业务申请,提交登记系统办理登记业务,登记完成后登记结果推送至中间库,供住建查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区住建局:预告查询、查封查询、抵押查询接口、产权查询接口。区住建局提供:网签查询接口、备案查询接口。
(3)与住保的货币补贴信息对接,采取接口形式,调取住保部门数据核验接口,可进行货币补贴单信息核验,补贴发放及补贴退还信息查询核验;登记系统提供产权核验接口给住保部门,用于货币补贴发放前登记结果校验。市不动产******居局提供:货补查询接口。
(4)对于望城区及其他部门调取不动产信息接口,前期进行调研,保持原有对接方式进行对接,如需调动接口则逐步开展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工作。
4.系统功能开发
要求完善现有系统功能,开发自建房现状证明书功能,完善房地一******居民自建房现状证明,并在证明书上按照附件文件生成宗地图、分层分户图、现状照片等内容,将原有望城区生成的自建房现状证明数据同步导入市本级数据库。
本项目须对长沙市房地一体调查系统及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升级,在原有集体农房基础上新增国有自建房调查数据入库、质检、资料挂接及统计模块,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新增自建房业务容缺办理模块,将原有望城区集体农房登记数据同步入库。
(六)测试验证
数据迁移完成后,望城区不动产人员需对迁移后的数据在登记平台中的可用性及完整性进行把关验证,保障迁移后的数据可对业务办理进行完整支撑。由市本级登记系统技术公司在数据迁移完成后进行内部测试,模拟正式业务申请办理,对望城区迁移进来的登记业务数据进行全业务类型测试,验证迁移后的业务数据在市本级登记系统中的业务创建、档案查询、电子档案查看、宗地自然幢逻辑幢户室信息关联等系统功能应用是否正常运行。验证通过后,在望城区正式切换使用市本级登记业务系统后,跟踪望城区迁移后业务数据上办理登记业务的后续登簿、缮证,发证归档等环节是否正常运行。登记系统相关功能调整后,需对登记系统中的查询功能、对外提供的数据共享服务及相关查询证明的查询打印等模块中查询结果数据的准确性进行验证。
(七)培训与试用
望城区不动产并入长沙市市本级后将统一使用市本级系统,为帮助工作人员及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用户适应新的登记系统,保证平稳迅速过渡,在正式使用前由中标人免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再试用,最后正式切换使用新系统。前期采用大培训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发放系统操作手册,部分重点功能和高频业务提供操作视频。试用阶段,再针对不同的岗位分别对业务人员、审核人员、缮证人员及查档人员等进行点对点式培训,使其能使用系统完成日常的业务操作。系统上线后,成立业务系统线上使用咨询群,系统使用人员可在使用过程中将问题反馈到线上使用咨询群,中标单位会及时回复和解决系统使用中的问题。
系统在未正式切换前,中标单位提供测试系统供相关人员进行使用,在系统试用期间中标单位须在窗口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保障。
(八)系统切换
系统正式切换前,将原系统中业务流程已登簿业务全部完成归档,未登簿业务退回至受理环节,相关切换时间需对外公布,同时向省厅报备做好日常上报的切换工作。确保三天内完成最终数据抽取及入库工作。
(九)硬件网络
按照要求新增存储设备,按市本级网点要求和安全防护要求,窗口外设需要新增智能面签设备、杀毒软件、自助查询机等。
(十)登记数据及自建房现状证明数据汇聚及共享
长沙县、宁乡市、浏阳市、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利用自然资源专线,由市登记中心汇聚长沙市各市区县不动产登记数据,并统一对其他部门提供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产权、抵押、查封、预告等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汇聚标准参考《湖南省不动产数据库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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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望城区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数据融合项目明细表 |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存储服务器 | 1、标配双控;2U,2.5寸盘位≥24个,标配256GB高速缓存,BBU+FLASH 掉电保护;配置8个千兆网络端口和双片 16Gb FC4 端口 IO 模块,每片含 4个 16Gb FC 端口,共8个 16Gb FC 端口 (LC,多模短波); 4个 12G SAS 磁盘通道;包含功能:Thin-provisioning、本地卷镜像、存储双活、快照、远程复制、压缩重删、外部虚拟化;支持协议:CIFS,NFS,FTP;支持SSD/SAS/NL-SAS 混插;配置:配置≥4块2.5”400GB eMLC SAS SSD(10 DWPD*5年)、≥20块 2.5”1.2TB SAS硬盘、≥12块3.5”8TB NLSAS 硬盘。 | 2 | 套 | 348000 | 696000.00 |
2 | 存储硬盘1 | 1、原有存储服务器进行扩容,硬盘型号为NCS9200,NCS9200-NV250-1.92T;NCS9200专用NVME SSD硬盘;在存储中单块硬盘顺序读取达 6000 MB/秒;单块硬盘随机写入达 15W IOPS,耐用性达 5DWPD,配置NCS9200存储容量授权,含数据加密,包含原厂工程师安装服务。 | 6 | 个 | 7900 | 47400.00 |
3 | 存储硬盘2 | 1、4TB SAS 7.2K 3.5 机械硬盘。 | 1 | 个 | 1500 | 1500.00 |
4 | 存储硬盘3 | 1、92TB SAS 2.5 固态硬盘。 | 2 | 个 | 4000 | 8000.00 |
5 | 备份一体机1 | 1、1台,机架式,配置:2路≥2.6GHz每路32coreCPU;≥256GB内存:2块960GBSSD系统盘:18块单盘16TB企业级硬盘,后期可再扩容18块硬盘:4个千兆网口、4个万兆光口(含光模块);36个硬盘槽位数:1块raid卡:双电源:配置备份容量≥200TB,后期可扩容到≥400TB:具备永久增量、重复数据删除、远程复制功能。 | 1 | 台 | 472300 | 472300.00 |
6 | 备份一体机2 | 1、机架式,配置:2路≥2.6GHz每路32coreCPU:≥256GB内存:2块960GB SSD系统盘;12块单盘12TB企业级硬盘:4个千兆网口、4个万兆光口(含光模块);12个硬盘槽位数;1块raid卡;双电源配置备份容量≥108TB:具备永久增量、重复数据删除、远程复制功能。 | 1 | 台 | 270000 | 270000.00 |
7 | 自助查询机 | 1、处理器:四核;内存:8G DDRIII 1600;存储:固态硬盘≥256GB;触摸屏:21.5“开模套件,十点投射式电容触摸屏,硬度≥ 7H,同一位置>3000 万次点击寿命;主显示屏:21.5”开模套件,16:9 1920X1080,VA-TFT,可视角度达 89/89/89/89************居留身份证;配套纸质输出设备:纸质文件输出介质;二维码阅读器:可识读各类主流一维条码及标准二维条码(;扬声器:大功率高音质专业功放模块供电:220VAC:功耗:300W~1500W(打印和预热时)门锁:平面锁,B级专用锁芯;脚轮:福马脚轮;机箱:采用优质进口冷轧钢板,内部使用铝合金模具骨架增加结构强度。 | 3 | 台 | 40300 | 120900.00 |
8 | 智慧面签机 | 1、主板:双核;≥4G,3600hz,DDR4;64G SSD固态硬盘; | 35 | 台 | 14900 | 521500.00 |
9 | 杀毒软件 | 1、针对信创操作系统进行病毒查杀等功能,含防病毒(不含第三方扩展引擎)、补丁管理、主机防火墙、终端管控、移动存储管理、Windows XP/7 停服系统加固功能。 | 50 | 套 | 338.3 | 16915.00 |
10 | 系统整合接口对接服务 | 1、望城区不动产梳理并协调原望城区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的外联单位,对于已同步融合进市本级的外联单位可直接调用市本级系统已完成对接的服务。对于按省级对接的接口按总对总完成对接;对于望城区级其他部门调取不动产信息接口,前期进行调研,尽量保持原有对接方式对接,如需调动接口则逐步开展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工作。 | 1 | 项 | 190034.86 | 190034.86 |
11 | 现状证明生成模块 | 1、长沙市本级登记数据及自建房现状证明生成功能模块开发。长沙市局要求对于历史房屋存在一户多宅、无法确认权属以及无法正常登记房屋,需要对现有效房屋(未拆迁房屋)进行确认。要求系统平台开发对应的功能实现确认无法登记房屋进行现状确认。 | 1 | 项 | 27599.62 | 27599.62 |
12 | 系统整合 | 1、望城区数据迁移至市本级数据库之后,市本级登记平台中的多项功能通过望城接口查询的系统功能需调整为查询本地数据,微信预约、配置系统中人员管理及部门管理等功能新增望城点相关配置,同步新增望城区上报及日常监测,省市层面进行相应开发。 | 1 | 项 | 29324.59 | 29324.59 |
13 | 互联网+业务拓展 | 1、立足现有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平台,拓展互联网+业务办理业务,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窗口延伸至公证处窗口,增设继承公证登记业务。 | 1 | 项 | 48586.82 | 48586.82 |
14 | 预约配置系统升级 | 1、对不动产中心预约服务的号源进行配置与调整,重设号源发布规则,将号源合理分配给各个部门,以确保各部门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定期对号源的配置进行评估和调整,以应对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 1 | 项 | 58074.19 | 58074.19 |
15 |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 | 1、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经过几期建设,长沙市根据互联网+工作要求和工作需求,构建了较为成熟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目前不动产登记方面已具备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任有一定提升空间,本次项目将根据中心实际工作需求,进一步拓展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业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 | 1 | 项 | 265646.3 | 265646.30 |
16 | 大字段剥离 | 1、项目登记数据中部分数据存储为大字段的类型,包括生成的电子证照、电子申请表、电子审批表、接口对接的数据日志等等,占用过多数据库存储,拟将部分大字段存储的数据从登记业务核心数据库剥离进行单独存储,减少数据库体积,优化数据库空间,方便数据管理。 | 1 | 项 | 20000 | 20000.00 |
17 | 数据工程实施 | 1、包含望城区不动产登记权籍库、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与档案库、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权籍库、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业务与档案库、长沙市现状融合证明库的数据归集与数据标准化。 | 1 | 项 | 841482.76 | 841482.76 |
18 | 系统集成费 | 1、用包括集成实施方案设计、设备安装、系统配置、关联系统集成、联试联调、培训、试运行、交付等内容。 | 1 | 项 | 86980.6 | 869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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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
3.1中标人免费将所有硬件设备(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2中标人将所有软件通过与采购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交付。中标人须根据交付方式准备相应的软件安装包、许可密钥、用户手册和安装指南,确保客户能够顺利接收并开始使用软件,同时保证软件的质量和安全性;
3.3中标人将望城区所有数据内容转换成采购人指定形式,再将转换好的数据内容导入市本级数据库。在数据转换过程中应确保数据转换规范,安全和无偏差。如果涉及隐私数据,需确保符合相关的数据保护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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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质量保证:
1.1中标人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1.2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软件应用应确保所有需求都被正确记录和验证且准备详尽的软件文档,包括安装指南、用户手册和操作指南,以便于采购人易于理解和操作;
1.3中标人应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采用加密技术和安全协议。对敏感、隐私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以保护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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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
1.1、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等文件执行,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有其他最新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
1.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4、项目验收不合格:
1.4.1硬件设备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新设备并保证质量合格,更换期间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2软件系统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提出解决方案并直至系统调试合格且恢复正常运行。
1.4.3数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责成相关技术人员立即整改至合格为止。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赔偿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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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团队人员配置:按照本项目实施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等提供不少于20人的专业化团队,确保不少于8人驻场服务(注:其中数据工程实施人员不少于4人)。
2、保密义务。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隐私的内容,有保密义务。该项目所使用的基础底图、遥感影像数据以及相关的成果资料属于保密资料,因此该项工作实施的安全保密管理至关重要,在数据的生成、运输、传输、存储及使用的过程中,均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数据失密或泄密。中标单位在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数据整合工作,并承诺在数据整合工作全过程中,确保参与数据整合的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严格保密,并与我中心签署数据保密协议。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2付款方式:
3.2.1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中系统开发、数据工程实施、系统集成部分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中金额的20%;待服务期结束后(所有合同约定管理服务任务结束且无任何纠纷),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3.2.2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硬件设备及杀毒软件交付之日起并正常运行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中硬件部分金额的6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4、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应自行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工伤、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工作人员因工伤、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5、如投标人认为服务内容中有不明确的地方,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和了解,一旦中标,须按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来进行服务。
6、对于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要求、现场实施具体情况,详细考虑本项目管理服务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费用计算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果,采购人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且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擅自增加招标文件清单中的项目内容。
7、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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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均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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