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2026年勘察年度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11 19:5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有限公司2024-2026年勘察年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范围及内容、服务期、控制价、报价上限、评标方法、定标方法:
******有限公司2024-2026年勘察年度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W******
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3家2024-2026年勘察年度服务商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招标人(包含下属三个分公司,下同)将根据具体勘察项目(简称“子项目”)需要,从3家中标单位中选取1家中标单位提供本项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有限公司(包含下属三个分公司)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与勘察相关的工作(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勘察作业(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物探等阶段)。
4、服务期:本项目合同首次签订有效期为两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招标人有权视工作需要及合同期内的项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工作按招标人内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每次续签期限不得超过1年,最多可续签1次,项目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服务期内,如招标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子项目委托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或不签订委托函或签订委托函不履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
5、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子项目主要业务内容为公司给水管网项目勘察服务,预估两年金额87.36万元勘察服务费用。
6、投标报价上限:
单项工程:金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单项勘察服务项目下浮10%;
单项工程:50万元≤金额<100万元的单项勘察项目下浮20%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同时还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从采购公告第一次发布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倒推)在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公告期限、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28日止。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9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00时,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7:00时。
4、获取招标文******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待招标代理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林工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报名资料相关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3项要求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3)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委员会资格性审查结果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9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9: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11号双中心321会议室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同步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六、重要提示:
(1)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指定公告网站,招标人在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相关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4)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报价上限,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
项目咨询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邮政编码 | 518000 |
******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 | |
网址 | ******/ |
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