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基站用电的直接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42号
〔******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基站用电的采购〕******有限公司桂林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 备注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2套设备,2块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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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接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管理的桂林市叠彩区九华路19号中海九樾小区内安装有基站室分设备2套,电表2块。
经与******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商定电信基站设备不收场地租金,只收取简易站设备用电电费,电价按原用电协议电价0.809元/度收取电费,挂表实数进行支付,现拟续签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开始至 2027年11月20日止,设备日用电量约15度。一年用电量约5475度,电费约4430元。3年设备用电电费金额约13290元。
经无线网络优化中心核实,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综上考虑,建议按直接采购方式采购******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的转供电。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3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5410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