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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南澳办事处专业医疗服务项目信息公开 (采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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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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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事处专业医疗服务项目信息公开

(采购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办事处专业医疗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提供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具体项目费用按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二)******办事处全体职工评估日常健康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健康宣教;

(四)接受健康咨询,进行健康、营养、保健指导;

(五)初步全科诊疗,出具治疗建议,轻微外伤处理及现场采用理疗及按摩进行治疗;

(六)******医院,电话预约门诊,预约专家会诊。

二、服务期:一年

项目预算金额: 40万元

其它需要公告的内容:

1.******办事处,开展约定的服务;

2.医疗服务时间按照我方工作时间而定;

3.投标方应与所派医务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对派出医务人员加强管理。投标方派出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派出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派驻人员应接受投标方和我方的共同管理。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东沙路******办事处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   11  月 20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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