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相关内容:
二、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1日)。
三、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网(******)。
四、公示附件
******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58号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邮编:572700);联系人:杨祖弘;联系电话:0898-******;邮箱:******。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8日
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取水工程 | ||
建设单位(申请用海单位) | ******有限公司 | ||
用海位置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棋子湾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用海面积 | 4.1407公顷 | 用海类型 |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电缆管道用海 |
用海方式 | 海底电缆管道 取、排水口 | 具体用途 | 取水管道用海 取水口用海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
公示文件 | ******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
二、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1日)。
三、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网(******)。
四、公示附件
******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58号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邮编:572700);联系人:杨祖弘;联系电话:0898-******;邮箱:******。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