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两制”工作),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简称“两制平台”)数据统计,现对2024年三季度未按照要求开展“两制”工作的27个在建项目进行通报(详见附件)。为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有效落实“两制”日常管理工作
实名制方面:一是各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深化应用新“两制”平台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切换应用新版“两制平台”,2024年9月18日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需配备含北斗定位功能的实名制考勤设备及AI抓拍设备,并在新版“两制”平台绘制项目电子围栏,应用电子围栏考勤功能;二是确保工程项目现场全员通过“i深建”落实实名登记、考勤打卡,其中劳务人员每日考勤率不得低于60%;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职,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总监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当月到岗履职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60%,请区质安站关键岗位履职情况纳入质量安全日常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i深建小程序及时完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确保人员配备到位、人证相符。
分账制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将开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及时上传新版“两制”平台;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要约定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拨付比例和拨付周期。其中,房建项目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修装饰施工、收尾阶段每月拨付比例分别不少于工程款的8%、30%、18%、20%;市政项目(含水务项目)每月拨付比例不少于工程款的13%。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及已签补充协议人工费拨付比例和拨付周期进行自查,对不满足通知要求存量项目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三是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四是总包单位应及时储存工资保证金,使用新版“两制”平台均需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
二、此次通报的项目,问题主要体现在未按要求落实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实名考勤、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及工资发放等“两制”相关工作,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对照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提交我局核查,确保“两制”工作履行到位。对于未落实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我局将依法采取信用扣分、黄色警示、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三、区质安站将“两制”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红榜”工地评比的评分标准,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不达标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予以黄牌警示,拒不停工整改的,予以红色警示。对此次被通报后仍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应在当期安全生产“红榜”工地评比中予以扣分。
特此通报。
附件:
龙岗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未规范落实“两制”工程项目清单(三季度)
******建设局
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童工/何工,联系方式: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