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39
******管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6日
二、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的商务部分第二项“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情况”的“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配送车辆,每提供一台自有冷藏车辆得25分,最高得50分;”更正为:“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配送车辆,每提供一台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得25分,最高得50分;”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的商务部分第五项“冷库情况”的“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含冷冻库和冷藏库)总面积进行评分:
(1)面积在7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100分;
(2)面积在100平方米(含)- 700(不含)平方米的得50分;
(3)100(不含)平方米以下,得10分;
(4)没有冷库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更正为:“配送场所(含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含冷冻库和冷藏库)总面积进行评分:
(1)配送场所(含冷冻库和冷藏库)总面积在7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100分;
(2)配送场所(含冷冻库和冷藏库)总面积在100平方米(含)- 700(不含)平方米的得50分;
(3)配送场所(含冷冻库和冷藏库)总面积100(不含)平方米以下,得10分;
(4)没有冷库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白灰围一路1号环境监测大楼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8楼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
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