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关于 ******消防器材 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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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办公室 填报日期: 2024 年9月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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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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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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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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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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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288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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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卷盘能正常运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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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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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街道******办公室 地址:******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