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采购“擂茶话乡情 村晚迎新春”活动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市场摸底)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进一步推广“深汕擂茶会”工作机制,我局拟在全区9个典型村组织开展“擂茶话乡情 村晚迎新春”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服务主要是活动后勤保障服务(详见附件报价清单),活动全流程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报价单中提出的综合总价为依据。未填综合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终止时间(以完成项目所有要求并验收完成时间点为准)。
3.付款方式:按照采购方需遵守的相关财务制度签订合同后以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备注:采购方支付款项为财政性拨款,采购方在提交付款申请后视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后期因采购方的财政支付审核流程等致使采购方未能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的,均不视为采购方违约。)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实际开展情况验收,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到期未能完成交付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项目经费并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中标金额的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9:00至2024年11月18日18:00(3个工作日,发布日不计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此期限内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4.************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
报价咨询人:邓工0755-******/******
附件:报价清单.xls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进一步推广“深汕擂茶会”工作机制,我局拟在全区9个典型村组织开展“擂茶话乡情 村晚迎新春”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服务主要是活动后勤保障服务(详见附件报价清单),活动全流程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报价单中提出的综合总价为依据。未填综合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终止时间(以完成项目所有要求并验收完成时间点为准)。
3.付款方式:按照采购方需遵守的相关财务制度签订合同后以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备注:采购方支付款项为财政性拨款,采购方在提交付款申请后视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后期因采购方的财政支付审核流程等致使采购方未能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的,均不视为采购方违约。)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实际开展情况验收,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到期未能完成交付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项目经费并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中标金额的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9:00至2024年11月18日18:00(3个工作日,发布日不计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此期限内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4.************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
报价咨询人:邓工0755-******/******
附件:报价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