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濮阳市移动源执法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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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竞谈-2024-41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濮阳市移动源执法装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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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9套移动源执法装备(包括不透光烟度计、尿素折光仪、OBD环保检测终端、内窥镜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保期:2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接受。(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 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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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谈判小组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供应商不再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2.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3.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金堤路520号 | |||||||||||||||
联系人:顾东方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安康路濮医北区6号楼一单元三楼东户 | |||||||||||||||
联系人:任思夏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任思夏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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